万法皆空的“法”与佛法的“法”一样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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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佛教中的“法”字,梵语是“达磨”。

    佛教对这个字的解释的是:“任持自性、轨生物解。”

    这就是说,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状,有它一定轨则,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。

    例如水,它保持着它的湿性,它有水的一定轨则,使人一见便生起水的了解;反过来说,如果一件东西没有湿性,它的轨则不同于水的轨则,便不能生起水的了解。

    所以,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“法”。佛经中常见到的“一切法”“诸法”字样,就是“一切事物”或“宇宙万有”的意思。

    照佛教的解释,佛根据自己对一切法如实的了解而宣示出来的言教,它本身也同样具有“任持自性、轨生物解”的作用,所以也叫做法。


文章分类: 弘法学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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